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2、 区环保局窗口: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备案。
3、 区城管局窗口: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、字号、门头店招、标志等标牌、公示牌。
4、 区消防大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
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企业《营业执照》。
刻制印章备案(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章)。
银行:开立银行账户。
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
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、劳动录用备案、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