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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经营(餐饮服务)企业注册办理具体流程
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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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
办理流程
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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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

企业向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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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
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(冠省级以上名称及外资企业名称在区市监局窗口办理,其他名称在市监局各分局窗口办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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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不作前置但必须办理的审批手续
1、 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分局窗口: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    

2、 区环保局窗口: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备案。

3、 区城管局窗口: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、字号、门头店招、标志等标牌、公示牌。

4、 区消防大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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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市场监管局或各分局窗口

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企业《营业执照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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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公安分局窗口

刻制印章备案(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章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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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:开立银行账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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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国税分局、地税分局窗口

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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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人力资源大厅窗口

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、劳动录用备案、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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